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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華社會合夥慈善基金
Greater China Social Partnership Charity Fund
「合夥經營,跨代共融,回饋社會」
成立背景
本基金於2017年9月5日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《公司條例》在香港成立為法人,並於2019年6月6日起根據香港稅務局《稅務條例》第88條獲得認可,成為香港的慈善機構。
服務宗旨及範圍
本基金致力於透過提供教育機會、救助貧困和災難受害者資助醫療衛生事業,以及關愛老年人和弱勢體,服務中國大陸及香港民眾,促進教育、減貧醫療和養老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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